| 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
| 来源: | 高新开发区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
2020年5月18日,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出台了《高新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现将《优惠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优惠政策》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广东省的支柱产业,全行业产值占广东省工业总产值的 50%以上,占全国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突出。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电子信息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趋势明显,近年来珠三角电子信产业向广西、湖南、贵州、江西等泛珠三角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这些地区摸索出了成熟的经验,高新区也进行了探索,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支持政策缺失、平台建设滞后、产业配套能力不足、项目落地缓慢。因此,研究出台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政策十分有必要。
为培育壮大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产业层次和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促进高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8年7月,根据《襄阳市承接智能制造装备和消费电子产业转移优惠政策》,高新区出台了《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优惠政策》包含扶持范围、扶持内容、资金来源、具体实施、附则等五个方面。
第一部分扶持范围,明确扶持企业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第二部分扶持内容,明确电子信息制造类企业、电子信息服务类企业具体的扶持内容。
第三部分资金来源,明确扶持资金的出处。
第四部分具体实施,明确扶持企业需项目评审、签订协议、开竣工时间、指标要求。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原《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关于电子信息产业的优惠政策>的通知》(襄高管办发〔2018〕67号)作废,新签约的项目以本政策为准。
三、《优惠政策》主要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优惠政策》适用于在襄阳高新区内新引进或增资建设以及在土地租售使用期内,纳税、注册、统计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业;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年税收200万元以上、达产后三年内每平方米税收达到300元以上的电子信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等可适当放宽;设备投入1亿元以上,年产值5亿元以上、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惠政策一事一议;企业在高新区从事生产制造不低于10年。
四、《优惠政策》中提到的具体实施流程有哪些?
答:优惠政策支持的项目必须实施项目评审,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项目通过评审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项目进区协议。项目进区协议中须约定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原则上签约半年内必须开工,高新区管委会和项目方须成立专班,倒排工期,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并依照合同约定严格追责。对企业的奖励、扶持,以协议约定时间为限,企业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产值和税收。若企业自申报之日起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产值或税收未达到协议约定指标(以二者中目标完成率较低者为准)的70%,管委会将不予兑现当年度协议约定的房租、物流以及财税贡献奖励等政策;若企业达到70%以上按相应比例兑付;若没有达到70%以上比例,但是达到了规模以上企业,可给予50%奖励。若企业5年内累计产值总额或税收总额(以二者中目标完成率较低者为准)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管委会则将前三年扣减企业的奖励资金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
五、通过评审确定为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于电子信息制造类企业,享受设备搬迁费用补贴、设备补贴、租金补贴、装修补贴、物流补贴、厂房回购补贴、出口创汇补贴;电子信息服务类企业,享受租金补贴、装修补贴、财税贡献奖励、推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档升级、对国际服务外包骨干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对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新经济项目,按照《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襄发〔2017〕15号)规定,给予实际投资额15%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主办单位: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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