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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3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作者: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要公开了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共计17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4条,占23.6%;工作信息类12条,占70.6%;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1条,占5.8%。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结合我局实际,规范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须知、指南等内容,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提供相关电子表格,方便群众申请。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把政务公开作为局党组年度核心任务,责任分解至各股室(大队)。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无违规公开事件。编制发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分类体系,保障内容精准规范,2025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坚持数据同源,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公开、透明。优化整合群众诉求受理渠道,不断提升12345等平台诉求处置效率,本年度共受理各类诉求件235件,做到响应及时、高效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统筹协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制定任务分解考核表,明确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工作规范,落实专人维护政务公开专栏,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制发文件数0,办理行政许可0次,行政处罚0起,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共0起。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内容时效性不足,未及时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二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应公开尽公开”落实有差距,存在“重业务、轻公开”倾向;三是专业能力不足,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能力素养还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内容,确保更新时限。定期对各个栏目进行检查,及时解读生态环境领域国省政策,提高内容质量,确保栏目及时更新。二是健全规章制度,细化流程规范。细化“应公开尽公开”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纠正“重业务、轻公开”的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大队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规范,深化思想认识,提升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部门2025年度在公益事业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公开信息34条。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类32条,工作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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