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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3   来源: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内容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更好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内部定时展开相关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监督、各业务科室配合完成的工作机制,大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化及标准化,同时自查自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截至2025年12月底,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行政许可112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更好配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按照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责任单位、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网站各栏目内容主动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发布流程,加强工作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截至202512月底,我中心共回复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主导,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三审制”,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增加专人审核环节,提升审核质量,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履行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印发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推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QQ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各业务股室对应责任,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增强与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同,做到政务信息的同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职能目标考核内容,压实各科室信息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监督。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监督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我中心按照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责任单位、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内容,坚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对局网站各栏目内容主动进行公开。截至202512月底,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做出行政许可112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涉及行政复议案件0件,涉及行政诉讼案件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为上级转办,后续我中心会及时受理并按要求回复。结合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来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处理较为缓慢,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新要求、新知识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不够用心,思想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中心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各股室进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强化相关工作的责任落实,同时积极配合,优化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度,我中心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中心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中心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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