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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202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3   来源:高新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作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区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工作透明度、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本中心信息发布流程,对经审核认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指定平台予以发布。本年度,根据中心工作职能和特点,重点围绕内部管理、工作动态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了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中心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由指定部门进行登记、审核、办理和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信息源头管理,在文件起草、运转过程中即明确公开属性。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失效、废止信息及时清理标注,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依托统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明确了中心内部的信息提供和平台维护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与上级平台对接及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内容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中心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组织中心相关人员重点学习《条例》精神、保密规定和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和业务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制发规章数量为0,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为0,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量均为0,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投入不足、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2025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工作力量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对照最新公开标准,系统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策法规等关键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发布。

2025年,我们在推进工作中仍发现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预见性和规划性有待加强,未能充分结合中心职能特点提前布局;二是信息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仍需提升;三是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强化统筹管理与全流程融合,将信息公开要求系统性地嵌入业务工作各环节,并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完善标准规范建设,细化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操作指引,通过内部协同与复核机制提升工作的规范性与质量;三是实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通过案例教学、专题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应用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我中心发出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中心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中心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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