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关于做好第七周期医师定考不合格及缺考人员处理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25〕194号)、《市卫健委关于注销湖北省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及缺考人员医师执业注册的函》相关要求,现对湖北省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中不合格、无正当理由缺考人员,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
唐全山、男、执业机构:襄阳华光医院,执业证书编码:110420600006300;
吴波、男、执业机构:襄阳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执业证书编码:110440305001907;
殷明、男、执业机构:襄阳万顺骨科医院,执业证书编码:110420600001652;
王学寿、男、执业机构:襄阳五洲医院,执业证书编码:130420600000171;
沈黎明、女、执业机构:襄北监狱医院,执业证书编码:130420600000004;
上述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其持有的《医师执业证书》作废,且一年内不得重新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一年后若需重新注册,应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培训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25〕33号)的相关要求,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特此公告。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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