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各民营企业: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职〔2025〕10号)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注册1年以上的民营企业(注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以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中级和初级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聘用满一年方可在本单位申报职称,并提交本人连续缴纳近一年的《襄阳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证明(申报个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湖北省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执行。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hubei.gov.cn/)-服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水平能力测试。参加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评审。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2024、2025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本次评审均有效。
申报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须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专业、级别相一致。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职称申报专业不一致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二)“双贯通”技能人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及相应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三)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对应关系。按照鄂人社发〔2018〕30号和鄂人社职管〔2020〕1号文件要求,取得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视同取得相应专业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
(四)突出关心关爱。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资格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视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
(五)转评及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新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职称。
(六)关于时间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论文等成果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必须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之后取得的视为无效。
四、申报方式、程序、内容及时间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审核的单位,均需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申报人员和单位审核端请根据系统页面指引,分别完成对应模块的申报与审核操作。
个人申报:个人需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绑定所在单位、确认申报专业所属评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后推送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录入时需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上传材料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在找不到对应栏目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时,请上传至“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栏。
单位申报:各单位账号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统一分配。用人单位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中级评审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原件由各企业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统一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一楼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报送。
职称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完整。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见《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和《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点认定及初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附件3)。
五、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如因申报资料不齐全被退回,请阅读“退回信息”并一次性补正,及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6日,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申报、审核工作,在审核时间内完成信息推送。请尽量提早,避免扎堆延误。审核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无法推送审核信息。
(三)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各企业集中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请按照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地址及电话
各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按照“纸质材料申报”要求审核后,集中报送至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一楼人力资源集链服务站,申报业务受理联系电话:0710-3243575。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诚信申报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填写的文字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强化各级监督责任。用人推荐单位是申报材料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平台填写的数据和纸质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在用人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严格对推荐材料把关,按照规范进行审核盖章,因审核不严影响评审的,责任由申报个人和用人推荐单位承担。人社(职改)部门对推荐、申报、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肃遵守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倒查追责机制。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高新区职称评审部门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代理开展与职称评审申报及服务相关的任何工作;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用人单位务必通过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官方渠道了解职称评审政策及相关信息,切勿轻信各类媒体、网站、小广告等推送的可“代办”“保过”“条件不够可评职称”等虚假信息,加强自我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业务受理咨询电话:0710-3243575。
附件:1.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专业目录参考表
2.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3.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点认定及初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
4.诚信承诺书
5.2025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评审花名册
2025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新媒体与文化旅游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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