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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2       作者:

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2023-2024年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在编在岗及人事代理新入职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4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定期注册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1日—11月2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自行在网上报名。网报时,申请人应选择(襄阳)高新区教育局作为注册机构,一般情况下应选择本人所在学校作为注册确认点;若本人所在学校没有被设为确认点,则七里河街道、紫贞街道,以及团山镇追日路以南区域的民办幼儿园,选择襄阳高新区第二中学作为注册确认点;刘集街道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选择襄阳高新区第一中学作为注册确认点;团山镇追日路以北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选择襄阳高新区第一幼儿园作为注册确认点;米庄镇区域内民办幼儿园选择襄阳高新区第二幼儿园作为注册确认点。最后,打印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注册规定材料。

(二)注册初审

学校审核时间:10月22日-11月5日

注册初审时间:11月4日-11月8日。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本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各校要对申请注册的中小学教师在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被设为确认点的学校要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在定期注册系统进行审查确认;没有被设为确认点的学校要报送所安排的确认点学校进行审查确认。确认后,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师申报注册档案材料及《襄阳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1)提交区社会事务局教育科初审,初审时间安排见《各学校初审时间安排表》(附件3)。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初审情况给出初审注册结论。申请注册教师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复查,并按复查结果给出注册初审结论。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聘用合同及相应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民办学校教师需提供,公办学校教师不需提供);

(4)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证明(由现任教学校出具)(附件2);

(5)2019年-2023年度五年的年度考核情况,工作未满5年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交年度考核证明(由现任教学校出具)(附件2);

(6)区社会事务局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培训学时证明。

(三)注册复审。市教育局对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为11月25日至11月29日。

(四)注册终审。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终审。

(五)颁发注册贴。注册终审通过后,颁发注册贴。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各确认点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问题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的有关注册条件、程序规定及要求执行。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确保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圆满完成。

附件:

1.襄阳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情况汇总表

2.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证明、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3.各学校初审时间安排表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襄阳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情况汇总表

(学校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任教学校

姓名

性别

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种类

任教学段

开始参加工作时间

认定机构

审核记录

审核结论

资格证书审核(网查或原始档案核查)

是否在编在岗

师德考核

年度考核

学时考核

初审结论

集中培训学时

非集中培训学时

合计

示例

二十七中

赵某

女

语文

本科

200204208031000001

高中

初中

199809

襄阳高新区教育委

已查属实

是

合格

2次优秀,3次合格

2

3

4

5

6

7

8

注:师德考核请填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年度考核填写2019-2023年近五年的考核情况(五年都是合格就填“五年合格”,有一次优秀就填优秀1次,合格4次,据实填写。试用期不定等次,但学校认为合格的,按合格填写)。

附件2

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证明

兹证明同志自任职以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思想端正、热爱学生,师德表现。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2019-2023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兹证明同志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年度

2019学年

2020学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各学校初审时间安排表

序号

学校

初审时间

1

四十二中、黄家小学、高新二中、邓城小学

11月4日

2

二十七中、团山片区其他小学及相应幼儿园

11月5日

3

米芾中学、王湾小学、米庄镇片区小学、幼儿园

11月6日

4

三十四中、第四小学、官庄小学、高新一中、刘集片区小学及相应幼儿园

11月7日

5

处理遗留问题

11月8日

各民办学校可在11月4日-11月7日期间报审。

注:请各学校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认真做好宣传、扎实做好确认工作,保证初审一次成功。因初审截止而产生的相关问题由学校和教师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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