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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主任王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作者:

王辉同志并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9日起,对王辉同志任期(2018年8月至2023年10月)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曾冰

审计组成员:王雪(主审)王宇飞  赵雪                    

保  密  员:王雪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3.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高新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202456

附件1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3062010

附件2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任职时间、职责分工或兼职情况。

二、任职期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三、任职期内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情况

五、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1.执行《规范领导干部用钱权规定》的情况(包括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财政财务管理分工责任制);2.个人收入情况(包括工资收入、奖励收入、兼职收入等);3.家庭住房情况;4.公务用车、微机等固定资产配用情况;5.报销开支情况。如:通讯费、差旅补贴等;6.出国出境审批手续及开支情况;7.个人借支情况;8.直系亲属在其管理范围内经商等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请在实施审计当日提交审计组。

附件3

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

二、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文件、任职时间、分工范围、主要职责、兼任职务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等情况。

三、审计年度内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财政预算批复等相关资料(包括电子业务数据资料)。

四、单位的《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相关的财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

五、贯彻执行宏观经济政策法规情况。

六、审计年度内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情况。

七、审计年度内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业务档案等资料。

八、审计年度内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包括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对外出租、投资担保等情况);基建项目建设情况。

九、单位债权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

十、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个人住房、工作用车、出国(境)和审计期间个人收入等情况。

十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发展规划、任期目标及考核结果等资料。

十二、纪检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等监督部门近三年对单位的检查报告及下达的处理文书资料。

以上资料请被审计单位在三日内提交审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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