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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承康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肉苁蓉片”)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信息公告

时间:2025-10-16   来源:襄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按照襄阳市2025年度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2025年6月23日,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对襄阳市承康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公司使用药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检。检出襄阳市承康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公司使用的“肉苁蓉片”(规格1Kg/袋、生产厂家:亳州市锟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40716015、生产日期:2024年7月16日)检验项目“水分”检验结果为14.5%(标准规定应不得过10%),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现将不符合规定药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品名称:肉苁蓉片

生产单位:亳州市锟铖药业有限公司

批号:240716015

被抽样单位:襄阳市承康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7月24日,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委员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该批次“肉苁蓉片”《检验报告》,并告知申请复检的权利和途径,并对当事人中药饮片储存区进行了现场检查,期间,高新区综合执法委员会执法人员依法开展了现场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等。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31日以85元/kg的价格购进,用于诊所诊疗使用。2025年6月23日,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以255元/Kg的价格将该批次“肉苁蓉片”全部购买用于抽样检验,期间当事人未零售或使用,违法所得为255元。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规定“肉苁蓉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阳市承康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公司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问题立即查找原因并积极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储存养护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襄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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