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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华亿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刘集分公司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时间:2025-10-09       作者: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襄阳华亿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刘集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4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短黄豆芽进行抽检,2025年8月6日,经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2025070261)显示: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7月14日收到公司总部派送的黄豆芽8kg,以1.98元/kg的价格,全部销售实际销售数量为8.22kg(含水份),销售总金额16.28元,其中销售给消费者所获货款8.84元。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在食品经营中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商品进销货台账、供货商的资质及供货商向当事人提供的黄豆芽的检测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阳华亿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刘集分公司部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二是严把农产品进货关,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留存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三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货台账。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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