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
襄高建消验备凭字〔2026〕第011号
襄阳新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4月3日申请新东方襄阳学校五中校区扩租室内装饰工程建设工程(地址:高新区汉江北路与邓城大道交汇处朗曼梦公园;主体建筑为朗曼梦公园7#楼商住楼,7#楼1至2层设计为商业,3至32层设计为住宅;本次改造位于主体建筑二层局部,改造面积325.5㎡,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验收备案,备案表编号为:襄高建备2026-011号,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þ备案方式为提交材料的:
þ1. 消防验收备案表;
þ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þ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备案方式为告知承诺的:
□1. 消防验收备案表;
□2.告知承诺书。
þ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þ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该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
□存在以下情形,告知如下:□1.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
2026年4月7日
(本页无正文)
建设单位签收:年 月日
主办单位: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新媒体与文化旅游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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