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532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第二十七中学 | 公开日期: | 2024-09-27 | ||
| 标题: | 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目 录
第一部分 二十七中学概况
第二部分 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二十七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是隶属于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于1978年,已经有46年的历史。是一所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体制内设1—9年级。占地面积4536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2%,建有3栋教学楼、1栋综合办公楼,2栋学生宿舍和1栋食宿专用楼房、两栋家属楼,拥有完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专用功能室。
主要服务区域为学校主要招收1—9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部负责招生团山镇周边及台子湾村一、四、五、六组适龄儿童。初中部负责招收27中小学部、群力小学、长虹北路学校、邓城小学、黄庄小学、王湾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主要工作宗旨为:实施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学校下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团委及各年级组等科室。
三、人员情况
二十七中学现有教学班50个,学生2600余人,教职员工182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19人,区聘人员37名,校医2名,临时聘用人员24名。
第二部分 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收入4331.00万元,2022年总收入2492.48万元,2023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2023年总支出4331.00万元,2022年总支出2492.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92.48万元,2023年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支出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2年度支出合计2492.48万元,2022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92.48万元,2023年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
2023年总支出433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464.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卫生健康支出30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8%;住房保障支出20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8%。2022年度支出合计2492.48万元,2022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总支出433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464.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80万元,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8%,其中事业单位医疗费252.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8%,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3万元。2022年度支出合计2492.48万元,2022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工资福利类支出3114.15万元,占总支出的71.9%;商品和服务支出657.23万元,占总支出的15.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5.65万元,占总支出的9.13%,资本性支出163.96万元,占总支出的3.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为4331.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
1. 人员经费类
年初预算为351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正常退休,工资支出减少。
2、公用经费类
年初预算为821.50万元,支出决算为8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领导严格把控支出关,对年初有预算、年中有计划的支出才能审核通过,严格做到了以收入定支出,严格把控了各项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支出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2年度支出合计2492.48万元,2022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1、人员经费311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3.87万元、津贴补贴67.58万元、奖金1114.90万元、伙食补助费30.43万元、绩效工资35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4.07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2.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6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65万元,其中退休费359.64万元、生活补助5.45万元、助学金1.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28万元;
2、公用经费65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41万元、印刷费13.55万元、水费15.61万元、电费23.14万元、邮电费0.38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105.12万元、租赁费3.82万元、培训费2.55万元、专用材料费9.70万元、劳务费294.37万元、委托业务费52.63万元、工会经费45.52万元、福利费19.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资本性支出163.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79.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62万元、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5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2023年单位没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3年度培训费支出2.55 万元,预算数3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教师因工作原因,外出培训人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3年总支出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2年度支出合计2492.48万元,2022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838.52万元,增长了73.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增补了2021年—2023年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单列绩效工资;二是新建高新四中学校设备采购类收入增加。
1、人员经费311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3.87万元、津贴补贴67.58万元、奖金1114.90万元、伙食补助费30.43万元、绩效工资35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4.07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2.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8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6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65万元,其中退休费359.64万元、生活补助5.45万元、助学金1.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28万元;
2、公用经费65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41万元、印刷费13.55万元、水费15.61万元、电费23.14万元、邮电费0.38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105.12万元、租赁费3.82万元、培训费2.55万元、专用材料费9.70万元、劳务费294.37万元、委托业务费52.63万元、工会经费45.52万元、福利费19.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资本性支出163.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79.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62万元、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5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是高新四中信息化网络建设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二十七中学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平时的项目管理中去,加强项目的预算规划、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紧抓绩效目标管理不放、把项目实施管理结果与年初的预算安排相结合,提升项目的执行率。
第四部分 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2023年度未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 附件
主办单位: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新媒体与文化旅游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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